法律问答

我家住的建筑和阁楼共6层,2014年装修入住,现在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我家是4层,今年由于雨水增加,顶层漏水,我家4层也漏水,门一直滴水,这种情况应该由谁负责

2022-03-02 03:0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屋顶层漏水是由于房屋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那么起诉对象为开发公司。 另外,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楼顶阳台顶面漏水谁负责要看造成渗漏的原因,如果是楼上装修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因自己的房屋给相邻关系他方权力造成损害的应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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