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还未注册,并有资金和技术参股,我对其他股东怎么管理才好不想让部分资金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权益怎么办

2019-03-16 15:1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满足的条件: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3)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
  • 《商标法》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允许使用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目前在市场上未注册商标的使用量比较大,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商标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法》第48条,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
    1.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加以使用的行为,以及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标明注册标志或字样的行为.这种欺骗性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商标法》规定,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2.未注册商标的构成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其文字、图形或者两者的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并且有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3.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保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商标法》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如有违反者,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条,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4.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 为便于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工商局在1985年7月15日发出通知,指出未注册商标应当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违反者要从严查处,没收其违法所得. 对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法》第 源愿 条作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48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多商标资讯尽在一品标局.

  • 1、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
    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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