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做了多少来记录我的工作?我于6月30日开始工作,并于7月10日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7月25日,我打电话给厂长,发了一条信息说我不会这么做。我的手机上还有信息。7月28-29-30日我没有上班。后来,两个月后我去领薪水。老板说我想扣除1500英镑的薪水。我为什么要扣工资,老板说他旷工三天了。我应该从工资中扣除吗?我能拿回我所有的薪水吗?如果有争议,我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2022-03-04 09:0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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