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上写着;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房。乙方如需退房,租金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可自行转租并通知另一方;,我按季度付款,三次付款,一次收费。现在我向房东收取一个月的租金。我的合同将于2016年6月1日到期。在那之后,我没有签合同,但我仍然按季度付款。现在(12月1日)我想退还租金。房东有权扣留我的租金吗?我违反合同了吗?

2022-03-06 17:0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