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原单位工作了六年,没有交保险费。11年后我辞职了,一直在为另一个单位支付保险费。在最初的六年里,找一个以前的单位来补足保险是否可行?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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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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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