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转让的新房(原买人更名),但房子没有预售证。已微全款。有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和收据。虽然买了房,但我还是不放心,该怎么办?

2019-03-17 19:3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之前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或预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或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所以,关于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的合同有效吗,肯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据此,若购房者不愿再购此房,应尽早起诉,解除预售合同。否则,若开发商在起诉前把预售许可证办出来了,预售合同很有可能不再被认定无效。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定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合同更名是可以的。在我国法律中,对更名的程序有着明确规定  
    1、首先,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2、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3、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其次,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您要再次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  结合上文,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可以更名的,但其更名是存在风险的。  为了避免因购房合同更名而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本人在办理购房合同更名手续前,建议最好与开发商沟通好。
  • 房产抵押,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商品预售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首先对于开发商的要求,开发商必须手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开发商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将房屋预售合同交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3、开发商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且按照法律法规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4、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根据预算房屋进行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已确定下来。
    6、房屋预售所得款项,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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