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还说两个月一起发,经常拖欠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7 2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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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拖欠员工社保:
向
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和补缴社保。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
劳动关系的
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
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
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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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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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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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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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