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去年12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我工作期间,我的一位同事,也是老板的亲戚,带我出去用电动三轮车给公司买东西。在路上,我与一两辆汽车相撞,导致左腿胫骨和腓骨骨折。交警认为汽车是主要责任,而我的同事驾驶电动汽车是次要责任。出院后,被确定为10级残疾。住院期间,公司老板预付了我6万元的医疗费和护理费。今年,汽车保险公司通过诉讼解决了70%的赔偿。现在我的同事还没有付给我30%的补偿。现在老板要我退还他预付给我的6万元医疗护理费。我应该把它还给他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在为公司工作时受伤了。我可以起诉我的老板并通过合法渠道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03-09 16:47: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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