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暴力,婚姻中自己完全失去自由,偶尔跟闺蜜等逛街聚会就会受到谴责恐吓爆打,完全无理可说!个人无法再承受这样的婚姻生活,决定离婚,可被威胁抚养权必须归他方所有,而且必须完全按他方协议内容进行!否则将对本人进行人生攻击伤害!产后患了一定的妇科疾病,每月必须定时治疗,精神身体已经经受不起任何摧残。我感觉我的生活已经毫无公证可言,求方法,求提醒,感激!

2019-03-18 07:0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经常遭遇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想离婚,对方却赖着不肯离婚。跟对方谈不妥,遭遇家暴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对方有家暴行为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起诉时准备齐全证明遭受了家暴的证据,会增加胜诉的几率,顺利离婚,脱离暴力生活。 遭遇家暴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分为以下几类:
    一、身体暴力 如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还有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等行为。
    二、精神暴力 如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恐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
    三、性暴力 如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
    四、经济暴力 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
    五、冷暴力 一方对另一方漠不关心、不理不睬、不过性生活、不做家务等。 家暴离婚可以搜集的证据:
    1、家暴后对方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或者是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遭遇家暴后,不需要对方同意也能离婚。到法院以遭受家暴为由起诉离婚,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经法院审理认定后会判决离婚,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能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  受到威胁,恐吓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进行处理。
      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处理,其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办案单位说明理由。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践中也遇到这类案子、咨询,确实有证据证明发生家庭暴力,并且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不起诉离婚,仅以家庭暴力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法院是不受理的。  确实有证据证明发生家庭暴力,并且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已经起诉离婚,但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因家庭暴力引起赔偿,法院是不支持的。

  • 一、你老公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根据婚姻法,双方结婚的,女方可以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但无论谁加入对方家庭成员,都不影响财产原有归属的认定,上门女婿正是男方选择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故不能因此改变原有的财产归属。
    2、根据婚姻法,结婚登记后夫或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个人财产或他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转化为他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他是上门女婿家产全是他的”说法错误。
    3、根据婚姻法,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婚姻生活超过十年他有权分割家产”的说法错误。综上,因老平房是父母留下的财产,他无权分割。
    二、孩子抚养费,如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以下原则认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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