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去了一家新开的酒店的前台,试用期七天过去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天上班的第十七天,公司以我不适合工作为由解雇我是否应该赔偿

2022-03-10 18:1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给补偿。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解雇的有权要求赔偿。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对此予以保护。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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