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参加企业员工请愿后,企业领导要求我写一封检查信,并在背面注明,如果我违反劳动纪律,我选择自动离职,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3-11 10: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企业无故辞退的,属于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一般来说,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拖欠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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