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发性不孕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吗,是不是只能报住院的部分。

2018-07-28 15:1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报销范围介绍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非因工负伤或因患病的基本医疗需求(一般情况下,是用于一般门诊、急诊、住院等医疗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经过劳动刑侦部门工伤认定后,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由此可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工伤后,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的一切可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职工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就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不再我国以来保险报销的范围之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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