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离婚证丢失了,补办离婚证只要女方一人去补办可以吗?

离婚
2019-03-18 15:1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 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离婚后在办理个人贷款、房产等手续时都有所用,请妥善保管。如果离婚证丢失,是可以补领的。  
    二、离婚证补办去哪里办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三、离婚证补办要带什么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 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可申请补办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复印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一)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二)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镇)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向乡(镇)档案部门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乡(镇)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
    (三)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及时移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