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17年的8月收到的第一次判决书,不予离婚,请问我如果再次起诉离婚,能判决吗?

离婚
2019-03-18 16:1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 明确规定了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婚外情离婚的受害方只能向夫妻关系的另一方索赔。《侵权责任法》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一、你可以提起二次离婚起诉,但是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只有在你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证明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劈裂,才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如果你没有新情况心里有,只能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你在上诉期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从法院审理流程和期限上讲,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如果二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还要再等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需要再行起诉离婚,法院才会开庭审理。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则该离婚案件结束。不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如果还想离婚,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只有再行起诉离婚,法院才会依法决定开庭审理。
    虽然从夫妻双方角度讲,仍属于离婚,但从法院角度讲,这属于另一个离婚案件,不诉不理,一方起诉后,法院再依法审理本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