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工作了十多年,多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我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建议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只需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3-14 16: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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