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公司辞职了,没有付工资。我于8月31日辞职。规定我应该在20号支付工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支付七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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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后第一天就有工资。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后用人单位并未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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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应当以法定货币(在我国就是指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单位应当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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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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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