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动辞职会给你报酬吗?

2022-03-16 11: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 员工自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的,但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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