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破产需要解聘的员工依法给予补偿,但加入公司后,他要求公司不要购买社保,要求公司每月补贴500元,公司根据他的要求每月补贴500元。他起诉公司不为他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合理?在此期间,公司支付了培训费。这次培训的费用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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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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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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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
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但不得要求其赔偿劳动者自己出资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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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