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号,自己没有找到,对方张嘴就是我找到了,侮辱了我,说是我找到了,对方构成诽谤和侮辱人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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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在网上发帖诋毁,构成诽谤,公民享有
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从而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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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侮辱与现实中的侮辱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侮辱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情节严重,涉嫌构成
侮辱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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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
1、
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
自然人;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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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