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两个宅基地产权,如果老人没了更改了户主以后我能继承两个产权吗,

2019-03-19 20:3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过户又称为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的种类又:买卖、赠与、继承。你要过户可以选择前两样。办理方法是:
    1、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应缴税收。
    3、到房地产维修基金部门办理维修资金转移登记或缴纳维修资金。
    4、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5、领取房产证后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土过户登记。需要资料:卖方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权证等。买方需要身份证,如需要办理共有人同时提交共有人身份证。卖方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如果是单独所有也没有隐形共有人的可一人办理。买方办理共同共有的提交请属关系证明。特别提醒:最好不要用赠与,因为赠与过户的房产在二次交易时税费非常的高。现行房屋交易税标准:
    1、契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注意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减半征收,现行规定90平米以下的房屋的暂时征收百分之一。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成加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一。现行规定暂时减免不予征收。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
    3、个人所得税:差额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出售住房可以选择以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执行。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五。现行规定暂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出售自住满两年住房的免征营业税。
    5、副食品调控基金、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这四类费用依附于营业税产生,不会很多,为了方便计算可以直接算成是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千分之五。
    6、土地增值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一点二。现行规定免征。本人的工作就是办理房产手续,请给分。
  •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
    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 户主是指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这介是由公安局确定的,如果想变更户主为其他人,不用继承,由原户主到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是老户主去世,户口本上的其他人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主为户口上的其他家人,这个与继承、过户无关。如果您的意思是房产证上的原【房主】的过户:原房子的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给继承人,但一般要有所有继承人的公证继承才会给办理。
  •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是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配置的,理论上宅基地使用权的原户主去世,并不影响家庭户中其他成员对该宅基地的继续使用,只需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户主的变更登记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