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成员。工作两年后,我已经60岁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退休。但是,由于工作需要,该公司已经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两年前我没有和我签合同。现在我不在拆迁公司工作了。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

2022-03-22 18:2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
    二、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1、如果未满两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果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未足额支付工资、未购买社保等),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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