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2月28日上午7:40多,我乘坐电动两轮车上班,然后直接上班。该公司大门与一辆右转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锁骨骨折和擦伤;当时我没有报警,但出于对伤者的照顾,我把他送到医院检查,并支付了2000住院费和500住宿费。但在3月4日,另一方的家人来到我的工作单位,告诉我医院的钱用完了,并要求我继续付款。我未经同意就报警了。我应该对这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吗?对方的摩托车没有挂车牌,但它也骑得更快。突然,我刹车并转弯。我一刻也没有闪避,撞到了一起。对方没有任何责任吗?

2022-12-28 0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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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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