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与人合伙买房,一人一半,使用权的房子,名字是对方的,因为只能写一人的名字,所以有协议房单都在我这里,现在合伙人把锁也换了,买也不让我买,现在霸占房子,我该怎么办,两人有共同协议。

2019-03-20 08:4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买房的所有出资人都可以共同在产权证上登记,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时,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相关税费、租金收益、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中途撤资等细节也要约定。
    双方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如果日后出现问题的话(如情侣贷款后却分手),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
  • 合伙买房的所有出资人都可以共同在产权证上登记,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时,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相关税费、租金收益、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中途撤资等细节也要约定。
    双方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如果日后出现问题的话(如情侣贷款后却分手),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
  • 合伙买房的所有出资人都可以共同在产权证上登记,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时,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相关税费、租金收益、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中途撤资等细节也要约定。
    双方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如果日后出现问题的话(如情侣贷款后却分手),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
  •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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