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房子的房间。然后房子和房间是空的,几天晚上带着朋友回去住了。现在房东知道了,想把我赶走,然后还有1000元的押金没有退还给我。但是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也没有给房子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失。现在房东的行为合理吗?主要诉求是知道押金能否退还,能否继续生活。

2022-03-25 12:1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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