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公司签订了师徒协议。大概是说师傅教徒弟,徒弟认真学习技能。劳动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离开公司,赔偿公司培训费和招聘费5000元。但是现在又签了专项培训协议,10年内离开公司要赔偿1580元的专项培训费,参加培训后才通知我们签订专项培训协议,以前不知道赔钱。离职后想问两个费用都要赔偿吗?

2022-03-25 19:4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照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员工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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