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追尾了我全责,我车是强险,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我来出,维修钱没有经过定损鉴定对方车主就去维修了,维修费用8000多,我对维修费用有异议拒赔,对方车主起诉我,我该怎么处理

2019-03-20 16:4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汽车追尾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追尾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一方全责,双方责任
      然后警察会告诉你有责方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开好双份事故责任单以后让双方各自填好详细资料并签名,双方各留一份单子,警察就会走了;
      
    (2)如果对方全责
      请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离开,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问是否要来看现场(大部分保险不看现场的,忙不过来),如果来看,那就一起等到他们过来看,如果不来看或已看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车地点去定损,这时那拉上对方司机,直接去你修理车的地方(比如4S),让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开定损单,修车方接受此价格认为可以修以后,让修车方开具修车发票,这时要求对方司机付掉钱并拿走发票、定损单,他再拿着这发票和定损单去他的保险公司换钱。假如对方没有跟你一起去修车的地方并付钱,那一定要记下对方详细资料并确定为真的,因为你修好车以后,必须让对方来垫付修车费用,你再给他修车发票和定损单,拉对方过来付钱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费时、费力;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情况下,如果是追尾的,应当报警,将现场交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来进行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通过法院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最终确定双反给的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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