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本来是说做阑尾炎手术的,但医院在没有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以情况危急为由)对孕妇进行了剖宫产,生了孩子 ,因为孩子才32周多 因此,导致儿童发育不全,但也有许多疾病 ,自出生以来,她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一个多月。剖腹产后,她的母亲也进入了重症监护室,一个多月没有恢复。我怎样才能去医院?
医疗事故纠纷
2022-04-01 01:12:46
-
在治疗期间出现
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