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部分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在上个月,总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一样长,但其中之一是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我公司另一天再计算,总工时比标准工时少一个班次,所以在计算工资时,我们会先扣除一个班次的工资,然后再给三倍的工资,一般少一个班次。)

2022-04-01 09:5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工资报酬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计算基础。《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等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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