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回湖南长沙得个人授权委托书。这种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公证
2019-03-21 10:4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需要分类来讨论:
    一、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委托人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委托书若干份;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的提交认购书、定金合同或拟购二手房产证复印件等能反映房产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需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
    6、申请办理以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出售房产等处分房产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书,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需同时作为委托人,并补充提交结婚证。
    7、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其他类型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委托书若干份;
    5、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作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与委托书相关的证明材料;
    5、委托书若干份;
    6、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综上,是一些所需要的证件资料。
  • 你好!公证手续,必须是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共同持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现场签署委托书办理公证手续,如果委托人没有身份证件,不可能可以办理委托手续的,如果委托人持他人身份证件冒充前往公证处,而确实是两人十分相像,公证处人员确实无法分辨,那么公证员也会以身份证件上的人名为准,而不会以委托人“李某”的名字为准,难道两人不但相貌一样,名字也一样。
    受托人“张某”与“李某”有生意往来,虽是“普通朋友”,但至少名字不会弄错,因此,你所述的情况基本不会发生。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当事人“张某”、“李某”最清楚,如果两者恶意串通,则两者均需承担责任,公证处存在故意或者疏忽过错也同样会被处罚,甚至作为被告。
    以上意见供参考。
  •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
    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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