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6年结婚,有两个女儿,最大的12个,第二个6个。我丈夫最近想离婚。他谈判要一个接一个地审判一个孩子,但孩子还是由我带来的。他每月只付2000元。不管我住在哪里,也不管我离婚后的收入来源如何,因为我已经全职在家六年了。我想问的是,离婚后,这个男人是否可以补偿我在经济中所占的份额?你必须安排我住的地方吗?我想照顾两个孩子。他能每月给我一些经济补贴吗?我的家是一座自建的农村建筑。我们是2006年结婚的。我有权分租离婚的房子吗?

离婚
2022-04-03 05:24: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