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2005年7月15日,我在广东省中山市的一家工厂当电工。在工厂工作一年多后,我为自己买了工伤保险,但我没有买任何其他保险。2008年10月,工厂迁至广东省佛山顺德区。当时,由于顺德区社保局不接受中山市的保险,中山市缴纳的工伤保险被迫退保。直到2009年4月,公司才正式为我支付了五项保险。在过去的四年里,这五项保险都没有被退还。现在工厂已决定迁往广西。我不想和工厂一起搬家。原来的工厂是由公司的另一个部门组织生产另一种产品,也就是说,当工厂产品发生变化时,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也发生了变化。我目前的职位是设备主管。据估计,如果新工厂接受我,我的职位和薪水都会减少,所以我没有信心继续工作。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2年,老了想回家。现在咨询律师:1。我可以向公司申请补交近4年的社保费吗?如果公司不愿意补交社保费,我该怎么办?公司过去四年未缴纳社保是否违法;2.我可以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要求赔偿吗?3.如果我继续这样做,而新部门改变了我的职位和薪水,我该怎么办?由于我们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我们将感谢您的建议。非常感谢。

2022-04-03 09: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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