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县看不到的病去省医院住院,我县不报销医疗费用,对吗?

2022-12-25 13:24: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请问当地的民政部门全

  •   只要是住院,即使是一天,也可以报销的。住院的,要出具有医院盖章的住院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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