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的二手房,之前房屋维修费没交齐,过户了,现在让我们交齐,这钱是应该我们交吗

2019-03-21 16: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
    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
    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
    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
    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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