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由于员工造成了公司损失几百块,并且员工已经赔偿了,而且还是过去了差不多十个月,现在个人单位才说因为员工之前的过错,要辞退员工,你觉得怎样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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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虽然《劳动合同法》有此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不是死搬法条这么简单。
2、发薪日是在劳动合同里面规定的吗?假如规定每月10号,结果推迟了3-10天才发,并且用人单位也已经出具了延迟发放的通知,且拖欠的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即没有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一个工资发放周期,什么叫拖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上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界定,实践中一般按一个月计。所以很难就此推断用人单位违法。
3、由此员工提出辞职,如无其他
证据的话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劳动仲裁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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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形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
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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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公司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辞退该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劳动者造成公司损失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公司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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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即经济补偿金=月工资×30 注: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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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