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怀孕三个月。公司无故辞退我,2015年12月29入职,请问我能赔到多少

2019-03-21 16:5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下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仲裁委就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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