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我收到了一份民事调解声明。诉讼费用如下:“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XX承担。”最初的付款是300元。法庭要还我15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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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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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