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8年3月在该公司工作。由于公司规定,前三个月的工资未支付。后来,由于部门的调整,我在四月份没有拿到工资。在我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我投保,一直由我自己支付保险费。在我提出建议后,我仍然以公司无法补交保险为由拒绝自己支付保险费,直到2008年11月,我才转到保险公司,但公司在2008年12月没有支付保险费,导致我中断了保险。现在,公司计算,如果我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请病假,我将自动离职。我想问一下,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工资和保险?什么是基础,什么是法律?我还想问一下,2008年的保险金额是每月450多元。我单位2009年按1500元投保是否合理?我是否减少了保险金额并对未来产生了影响?非常感谢。

2022-04-06 0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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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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