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合同上说租赁期限为6个月,他写的是从2015年10月10日到2016年4月10日,这意味着合同无效,不是吗?

2022-04-08 09:0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租住房屋6个月,未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是有效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为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即使是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
    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
  • 认定租赁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