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订婚了??给女方的彩礼??我们黄了??彩礼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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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并未就彩礼返还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且适用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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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可以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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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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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