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方全责,第一次去医院检查只拍CT,一直未好,再次去医院做磁共振,检查出脊椎骨折,做完手术后,对方不赔偿,请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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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骨折赔偿,可参考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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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先有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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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紧急避险而造成的,这个时候一般行为人是可以不赔偿的。但现实中,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更多时候都是要进行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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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