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处于哺乳期。公司给了我一个假期。假期期间,我通常购买社会保险,每月支付1000多份基本工资。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我觉得公司希望我主动离职,不想支付赔偿金。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这是违法的吗?我该怎么办。
-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一般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双方约定有效的服务期条款后,在履行时有下列几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
违约金:(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