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9年3月24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应该在一月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找到了公司领导,拒绝批准。然后我说公司有这样那样的规定。我从4月24日起就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但他现在发布了一份文件,说我旷工了,必须和我打交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跪下寻求答案

2022-04-12 0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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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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