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我收养了这个孩子。他三天后就被母亲遗弃了。我已经结婚七年没有孩子了,我先是通过关系抚养他(不是通过福利院),但现在我满足了其他条件。我想给我的孩子一个户籍。我能正常收养他吗?我们全家都很爱这个孩子。

收养
2022-04-12 13:4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身满足条件就可以收养孩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 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孩子:(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 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只要收养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都是可以收养孩子的。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子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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