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辞职了,老板没有发工资,我也不认识老板,也没有电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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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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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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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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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