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了十年零八个月,签订了一份开放式合同,公司支付了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由于办公室被取消,我不愿意去新的工作地点。我现在的工资是月薪,每月工作30天,工作26天,31天工作27天。如果我不去一个新的地方工作,我该怎么付款?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十年不确定合同,应支付多少倍的工资或实际工资?是n1还是2n1?加班怎么样?需要多长时间?非常感谢。

2022-04-13 19:4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