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
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
仲裁: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解决债务问题。
4、诉讼: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