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2014年7月1日加入公司。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通知我裁员和辞职。根据《劳动法》,我可以争取哪些权益?我可以争取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15 17:3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公司解散的,劳动者的补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以工作年限计算。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等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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