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贵阳租了一套套房给别人。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已经租了半年了。对方不租。同一天,我说我第二天搬走了。我没有付水电费,也没有归还我的钥匙房卡。我没等我收拾房子就搬走了。当时,我向他收取了一个月的押金。合同中有一个罚金,是总租金的20%。现在我请他付水电费。他说他当时不愿意付定金。我现在该怎么办?你能收回20%的罚款吗?

2022-04-16 09: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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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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