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怀孕了,后来为老板工作辞职了。老板说没有人让我先工作。后来,我在上班的路上流产了,所以我没有去上班。在发薪水的时候,老板没有给我合法的薪水,理由是我无缘无故辞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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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期内是允许辞职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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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
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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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无故辞退的,应该获得赔偿。若未获得赔偿,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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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