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的房子因为沒通过抵押银行同意,也还未过户,但有买卖合同,银行贷款也还起走的,现因前房主和别人有借贷纠纷,房子被查封,我已提起异议之诉,能胜诉吗?

2019-03-23 14:35: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买卖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效的。如果法院发现了,可能会对处置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法院查封房屋的目的。是禁止房屋转让。况且转让房屋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被查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的。

    3、《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卖房收钱是分三次,签买卖合同收定金,然后买方去申请贷款,卖方要签名同意和提供收款帐号。银行审批完后就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过户,叫做递件,递件完成后即时要买方支付首期楼款,然后买方缴税过户,过完户后有些银行是凭买方缴税的单据再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有可以在3-5个工作日内放款给卖方,(一般找按揭公司办都是这样,叫做完税放款)有些银行是要等出了买方的新房产证后3-5个工作日才放款,(现在比较少出新证放款的)有些银行是要等买方的新房产证去做完抵押才放款的。
    (时间比较长,一般都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只有公积金贷款才是这个程序),过户后只需等银行放款就可以了。业主不需要做什么事了。但有一点要提醒,先不要交楼,如果你交了楼给买方,也许他会故意让银行拖延放款时间和速度。
  • 定金纠纷是房屋买卖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
    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 法律对民间借贷监管的目的在于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个人在借贷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些债权债务纠纷,那么如何处理个人借贷纠纷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二)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或以合法借贷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内容的,比如赌博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以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予以制裁。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四)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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